公告 歐文所雙聯學位學生薦送辦法修正

本所雙聯學位學生薦送辦法修正案已於所務會議通過,新修辦法如附件,即日起生效。

主要修正部分如下:
1.第三條申請資格
2.原第六條刪除
3.第八條抵免學分

修正後雙聯學生,毋須辦理論文計畫口試,可在國內修7門課,用雙聯課程抵免3門課,返國後再依實習經驗撰寫論文。
建議時程請參考附件相關資料。

更新詳見:
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雙聯學生薦送辦法11301版
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雙聯修課相關規定11212版

(法規/表單>雙聯及課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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