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 修正歐語學程修習要點,自113學年起實施 修正歐語學程修習要點,主要修訂內容為: ●112學年前學程適用原先之辦法 ●113學年起,於每學年第二學期依教務處公告辦理登記,登記學生需先修畢本學程一門歐洲文化領域課程始符合登記條件。 Post author:giect Post published:2023-11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