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 修訂本所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實施辦法

修訂本所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實施辦法,並自即日起實施。

主要修訂內容為各學年度入學新生之畢業學分規定。

更新詳見:

歐文所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11211版

(法規/表單>論文口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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