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 修訂本所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實施辦法 修訂本所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實施辦法,並自即日起實施。 主要修訂內容為各學年度入學新生之畢業學分規定。 更新詳見: 歐文所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11211版 (法規/表單>論文口試) Post author:giect Post published:2023-11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