誠徵 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或專案助理教授

一、職務及名額: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或專案助理教授1名。

二、應徵資格:

(一)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所需資格條件如下:

1. 為歐洲文化或文化觀光相關領域學者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(1)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

(2)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 SCI、SSCI、TSSCI、EI、A&HCI、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(原 THCI Core)或 SCOPUS 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
(3)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科技部研究計畫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研究計畫,得相互折抵。

2. 能以全英語授課,並能教授英語以外之歐語課程 (能教授法語、西語者優先)。

3. 有擔任行政職務經歷者尤佳。

(二)專案助理教授所需資格條件如下:

1.為歐洲文化或文化觀光相關領域學者,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,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(1)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

(2)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 SCI、SSCI、A&HCI、EI、TSSCI、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(原 THCI Core)等級之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
(3)最近三年發表原創性學術論文一篇於各領域 Impact Factor 前百分之五之期刊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
2. 能以全英語授課並能教授英語以外之歐語課程為佳。

三、起聘日期:預計於112年8月1日(112學年度)起聘。

四、申請流程:

請備妥以下申請文件,於111年9月8日(四)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所,郵戳為憑:

1.中文履歷表

2.英文(或其他歐語)自傳:請說明專長領域及未來研究方向。

3.博士學位證書影本

4.經歷證明:請檢附教師證書、聘書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。

5.提供三門可教授課程之綱要,其中至少有一門為本所現有之課程。

   本所課程架構請見: https://www.giect.ntnu.edu.tw/index.php/curriculumplanning/

6.著作目錄及博士論文(或代表著作)影本

7.推薦函三封,直接由推薦人寄至本所所長收。

五、申請文件請註明「申請歐文所專任教師」或「申請歐文所專案助理教授」,並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師大和平校區Ⅱ博愛樓4樓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賴嘉玲所長收。

六、相關權利義務請參考本校人事室法令規章,專任教師請見「教師服務規則」,專案助理教授請見「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聘任要點」。

七、連絡電話:(02)7749-3955 謝秘書

Email:ylhsieh@ntnu.edu.tw

網址:https://www.giect.ntnu.edu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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