誠徵 歐洲文化/文化觀光專任教師及專案教學人員

張貼人:歐文所網站管理員 ╱ 公告日期:2019-05-03

一、專長領域:以歐洲為焦點之文化觀光或人文藝術領域,可擴展本所現有師資專長者為佳。

二、名額: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、專案助理教授各1名。

三、申請資格:

    (1065月後畢業且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之初任教師外,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        1. 1055月後有正式出版之專書。

        2. 1055月後發表二篇SCISSCIA&HCIEITSSCI、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 (THCI Core)等級之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
        3. 1055月後主持二個科技部研究計畫。

        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研究計畫,得相互折抵。

    (應有教授法語或西語課程,及全英語授課之能力。

    (申請專任教師,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與者,應具有與任教科目性質近之研究工作、 專門職業或職務資歷二年以上。

四、申請流程:

    (請先於公告有效期間內,登入本校徵才系統報名 http://pms.itc.ntnu.edu.tw/HireApp/index.jsp

    (備妥以下申請文件,於截止日期前掛號郵寄至本所

        1. 中文履歷表

        2. 英文(或其他歐語)自傳:請說明專長領域及未來研究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3. 博士學位證書影本

        4. 經歷證明:請檢附教師證書、聘書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。

        5. 提供三門本所現有課程之教學大綱。 

        本所課程架構請見: http://www.giect.ntnu.edu.tw/course/super_pages.php?ID=course2

        6. 著作目錄及博士論文(或代表著作)影本,專書請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,期刊請檢附I等級期刊證明。

        7. 推薦函兩封,直接由推薦人寄至本所所長收。

五、申請日期:即日(1085月3日)起至10887日(三)止,郵戳為憑。

六、申請文件請註明「申請歐文所專任教師」或「申請歐文所專案助理教授」, 並寄至
      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博愛樓4

      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

      陳學毅所長收

七、本校徵才流程依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須先經核定員額,本次徵才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始得聘之,預計10921日起聘。

八、專任教師相關權利義務請參考本校人事室「教師服務規則」,專案助理教授相關權利義務請參考「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聘任要點」。

九、連絡電話:(02)7734-3955 謝秘書

 Email:ylhsieh@ntnu.edu.tw

 網址:http://giect.ntn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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